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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电白区医疗卫生单位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04-13 21:40   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电白区医疗卫生单位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现状,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我区卫生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1名,其中:区人民医院6名,区中医院4名,区妇幼保健院5名,区第二人民医院4名,乡镇卫生院2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医学高等院校。

2、招聘对象:国家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三、招聘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须服从安排和岗位调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招聘报名或医学高等院校组织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招聘时间及地点。4月18日上午9时,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教学楼601,602,603室(广州海珠区江海大道283号)。

3、资格审查。校方提供报名对象的学籍资料和档案,由我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招聘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方式招聘,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组织成立各招聘专业专家组,对报考人员进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核,对面试合格者,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三方协议。对具有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对象,经资格考核合格免试直接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的拟聘用人选,在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2017年7月毕业后,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和入编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5年,由用人单位与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予以解聘。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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