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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3年招聘
2012-11-28 16:19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卫生部管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国家爱婴医院,拥有天河及萝岗两个院区,天河院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繁华地段,萝岗院区(即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位于广州市科学城开创大道,地处萝岗新区的中心,两大院区皆处黄金位置,有地铁、公交线路到达,交通便利。

四十余载风雨兼程,中山三院已经发展成为专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全面发展、拥有现代医疗设备及各层次优秀人才队伍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医院总规模床位达2100张,职工3500多人。

医院围绕“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专科特色明显的强大的现代化医院”的战略目标,各项工作持续发展,人才队伍不断优化,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保持着稳健的发展势头,已拥有一支以优秀的临床医学家、医学教育家和医学科学家为骨干的专业队伍。拥有一大批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为青年人才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崭新的事业等待您去开拓,辉煌的未来期待您去谱写!生机勃勃的中山三院面向社会和2013年应届毕业的青年才俊敞开胸怀,竭诚期待全国重点高校优秀人才来我院建功立业!

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两院区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一)流动编制人员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1、招聘流动编制人员基本条件

(1)2013届毕业生(为统招全日制,不含暂缓就业者),有较好的学历背景,原则上要求毕业于“985”或“211”重点高校,第一学历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应按期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获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2)身心健康,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及三班倒工作岗位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3)品学兼优,具有责任心、奉献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行政处分;

(4)研究生毕业者应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年龄一般要求硕士在28周岁以下,博士在34周岁以下。

2、流动编制人员性质及相关事项

(1)被选拔聘用的流动编制人员与医院签订流动人员聘用合同(博士流动期一年,硕士流动期二年,学士流动期三年),均有机会在两院区流动轮科;

(2)在合同期内,流动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籍等由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进入临床工作的流动编制住院医师,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专科医师培训,具体办法按中山大学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4)流动编制人员与我院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聘期考核合格,医院将根据相关条件,按照中山大学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从医德高尚、综合素质高、业绩较突出、有培养潜质(其中住院医师还需按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流动编制人员中,择优选拔并报上级批准,按照固定编制人员调入,并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已进入临床的本科毕业住院医师经双向选择,也可继续受聘住院医师签订合同,转入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流动编制人员按固定编制人员调入后,确认其在我院流动期间的任职资历,承认其工龄,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办理。

(6)经双向选择,未与我院继续签订合同的人员,合同到期后,可选择在国内外继续深造,或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医院为其提供工作表现证明。

3、关于来自广东省外流动编制人员补助部分交通费的说明

广东省外“211”、“985”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本院应聘流动编制岗位,经面试考核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并按时来院报到,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毕业生从国内学校所在地到广州市的直线单程交通费,经审核及批准后,凭据报销。对于从国外知名大学来本院应聘流动编制岗位并获录用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含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按时来院报到,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广东省外“211”高校应届毕业生报销交通费的额度,给予差旅费补助。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请自行解决。

广东省内应聘者的食宿、差旅费均请自行解决。

(二)聘用合同人员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1、招聘聘用合同人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团结协作,相互尊重,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

(2)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任务,在三班倒岗位工作的需胜任夜班工作;

(3)关心和体贴服务对象,工作耐心、细心、热心,虚心听取意见;

(4)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学校应为地区市一级以上学校,实习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其中应聘合同医师岗位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生原则上要求有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经验;

(6)应届生年龄一般在18~28岁,非应届生年龄一般在22~35岁,身心健康;

(7)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工作。

2、聘用合同人员性质及相关事项

(1)被选拔聘用的合同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3个月左右为试用期);

(2)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自行委托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3)在合同期内,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户籍等均由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凡应聘我院流动编制人员、聘用合同人员各类岗位者,请登录网上招聘系统(http://59.41.223.250/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招聘系统登录指引见附件3)。第一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请应聘者在网上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应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网上招聘系统平台及手机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应聘者及时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查看和跟进招聘进程并保持个人手机通畅。

3、应聘者在入选面试后,请将本人纸版简历、学校推荐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复印件纸质版,一同带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并交给人事科工作人员。

4、建议在本人简历封面醒目地显示以下项目:

(1)拟应聘的科室(部门)及专业(岗位)(一般只写一个);

(2)毕业学校(研究生含本科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学历(硕士及以上者注明导师);

(3)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本人近照。

(二)招聘及面试安排

1、我院第一批招聘面试计划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进行(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

3、面试:应聘毕业生按时到通知地点报到,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面试一般程序:本人用英语(聘用合同可用中文)自我介绍,答辩等;

特殊程序:考核、考试、试工1~2周(用人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启用此程序);

4、通知面试入围者到本院保健科体检(参加体检者并非最终录用者);

5、医院组织考查、审批,确定招聘流动编制、聘用合同人选;

(三)通过手机短信或网上招聘平台通知招聘结果

(四)通知拟受聘人员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签订就业协议书等。

四、其他事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综合楼19楼人事科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人:邹老师、甄老师、韩老师、翁老师

电话及网址:020-8525311785253097

http://59.41.223.250/Default.aspx

 

附件【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3年各类流动编制人员招聘计划(第一批).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网上招聘系统登录指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3年聘用合同护士招聘计划(第一批)定稿.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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