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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暂行规定
2017-06-04 11:38  

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暂行规定

 

1、临床技能考核委员会的组成:硕士生临床技能考核委员会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应有硕士生导师1名以上)3~5人组成,博士生临床技能考核委员会由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应有博士生导师2名以上)3~5人组成。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严格实行导师回避制度。

2、临床技能考核委员会委员中,外院专家必须有1人。

3、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附属医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在考核前将各学科专业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批。

4、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附属医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应为各考核委员会指定1名秘书,记录考核的全过程及汇总所有考核资料,交研究生处学位培养科归档。

5、考核用病人,由考核委员会专家随机选定。严格区别博士生和硕士生的难易程度。

6、每位研究生考核(含理论考核、操作考核等)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

7、临床技能考核前,研究生应向考核委员会提供轮科及出科考核材料、各种相关记录和5份本人收治患者的大病历。

8、临床技能考核达标成绩为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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