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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统计学检测”的通知
2024-09-06 16:20  

各位导师、研究生(含港澳台、外国留学生):

按照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要求,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统计学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格式:

完整版PDF格式电子版论文一份:(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命名,如“20121120123_张三_小青龙汤治疗变应性鼻炎临床观察和作用机制的研究”),大小50M以内。须隐去论文中本人和导师的姓名(特别是封面、英文摘要、致谢部分),用XXX代替。

!!!特别注意: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 码 95),非“-”

二、提交方式:

1、论文

电子版论文于919日下午1600发何老师邮箱: hexj240301@gzucm.edu.cn或微信

2、原始数据

   原始资料数据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原始数据文件(建议spss文件),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3:统计学审查要求;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及邮件均以“博士(或硕士)-学号-统计学检测(初检)”命名。另一个是纸质版原始资料(实验记录本)和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6),于1021日前交邱老师(具体看进度安排表)。

三、查重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1、合格标准:

1)达到相应的字数要求(具体请查阅研究生手册2020版);

2)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25%(含),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30%(含);

2、修改:

有下列情形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在5天内重新申请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和组织论文答辩。

1)查重检测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超过25%,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超过30%;

2)查重检测学位论文中核心段落(实验、讨论部分)复制比超过35%;

3)查重检测学位论文段落中单源引用复制比超过45%;

4)查重检测学位论文段落中多源引用复制比超过35%;

3、不合格标准:

1)学位论文首次“查重检测”总复制比超过50%;

2)学位论文第二次“查重检测”总复制比仍超过相关要求者;

3)学位论文中主要章节内容存在有明显抄袭行为者;

4)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成果,或博士论文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存在明显抄袭和剽窃行为者;

四、统计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1、合格标准:

“统计学检测”合格要求论文获得“统计学处理合格证明”,对于某些不涉及统计分析的专业论文,如图像和个案报道等,将出具“不涉及统计分析”的证明。

备注:“统计学处理合格证明”和“不涉及统计分析证明”由学院统一打印。数据来源于待检测论文人员信息表,所以请填表时务必信息准确无误。

2、修改:

统计学检测专家认为论文存在统计方法欠规范、统计结果不合理等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3、不合格标准:

论文涉及数据存在欠缺或造假行为,经统计学检测认定为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三院医学部办公室联系人:邱老师、何老师

三院医学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6585091

三院医学部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元里校区办公楼215室




               第三临床医学院医学部办公室

                20240906



附件【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院系待检测论文人员信息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统计学处理合格证明及不涉及统计分析证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陆老师-学位论文统计学常见问题剖析.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徐老师-学位论文的统计学审查要求.ppt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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