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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2021-09-30 15:56   第三临床医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按照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要求,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全体博士

二、预答辩申请:确定预答辩日期后请提前三天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公文邮箱: qiushuli88@gzucm.edu.cn

三、预答辩要求:

由导师聘请预答辩专家组,由3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教授组成,其中至少有1-2名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导师可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预答辩形式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做好安全防范的情况下可以线下进行预答辩,也可通过微信视频会议、qq视频会议、腾讯会议等形式进行线上视频预答辩(要求各位导师和研究生必须提前安装测试相关软件)。

四、预答辩时间:

2021年1015日前完成预答辩。

五、材料上交: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要求,需要提交纸质版《预答辩申请表》和《预答辩评议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表中内容需填写完整,特别是各种签字,《预答辩申请表》二级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意见栏由学院统一处理。纸质版10月20日前交至三元里校区办公楼215室。

六、预答辩结果认定及处理

预答辩专家组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重点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等,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预答辩专家组应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作出预答辩的评议结果,结果分为三个等级,A级:好,B级:较好,C级:一般。A级者视为预答辩通过,则进入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阶段。B级者,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正。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C级者,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在导师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三个月后重新申请下一次预答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20-36585091

联系邮箱:qiushuli88@gzucm.edu.cn

 

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办

 

2021年0930

附件【附件1:预答辩实施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预答辩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预答辩评议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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