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生[2021]8号),现对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研究生进行培养情况审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培养审核
(一)审核内容
1.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2.课程成绩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1)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课程成绩按入学当年规定:其中政治、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要求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完成情况由培养单位审定。
政治课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但按1门课程计。
(2)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课程成绩按入学当年规定:其中政治、循证医学(专业型)、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3)《专业课》由导师命题、评分,应在第五学期前完成。毕业研究生必须要有《专业课》成绩。
(4)港澳台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国留学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语课。
3.开题情况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广中医研〔2016〕18号)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即开题通过之日到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 12 个月),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交所在院所存档、审核。
4.中期考核情况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要求,研究生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通过中医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6.临床技能考核
(1)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进行临床轮训并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2)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临床技能考核,但须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结业考核成绩。
(3)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4)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结业考核合格。学术学位研究生此项不做要求。
7.学术活动
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非医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非直属医院、基地研究生学术活动次数,由医院、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审定。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此项不作要求。
8.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情况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中医研〔2014〕24号)中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生提供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应与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论文具有相关性。
(1)研究生应在2021年毕业培养审核所要求的时间(2021年3月)提交已见刊文章审核。
(2)各院、所根据本院、所培养审核实际情况,可在分委会召开前再次接收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再次接收材料的具体截止日期及相关通知由由学院另行通知。
(3)在上述提交时间内研究生无法提供见刊论文,但可以提供录用通知的,应提供2021年12月31日前论文可以见刊的录用通知、缴费凭证复印件、文章样稿和见刊论文承诺书并签署导师意见。各院、所收齐上述材料后,经审核认为该生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可审核通过。如有异议,可提交院、所讨论出具意见,并报分委会审定。相关材料由各院、所保存至研究生获得学位后2年。
(4)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此项不作要求。
二、材料准备与提交
(一)申请毕业研究生(含同时申请毕业和学位的研究生)整理好以下材料纸质版并按要求交各二级院、所审核:
1.培养计划(所有研究生须交,原件2份,导师签名、院所盖章、研究生院盖章完成,贴照片)
2.研究生成绩单(所有研究生须交,原件2份,盖研究生院成绩单章)
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等(所有研究生须交,均为原件1份,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
4.《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除外的所有研究生须交,原件1份、导师签名);
5.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除外的所有研究生须填写《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一览表》(见附件2)。附学术成果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境外生不需交)。
有见刊文章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均为复印件),SCI收录论文须提供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
只有录用通知的:(1)补充提交见刊论文承诺书(附件4)、(2)录用通知复印件(本人签名,导师签署意见和签名)、(3)文章样稿、(4)缴费凭证复印件。
6.《临床考核评分表》(临床专业学位的须交,规培专硕可不交该评分表,原件1份)。
7.执业医师资格证(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复印件1份)
(二)已毕业仅申请学位研究生整理好以下材料并按要求交各二级院、所审核:
1.请填写《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21年上半年
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
2.请提交纸质版材料如下:
(1)《2021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表(仅供已毕业仅申请学位研究生填写)》(附件3)。
(2)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
有见刊文章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均为复印件),SCI收录论文须提供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
只有录用通知的提供:(1)补充提交见刊论文承诺书(附件4)、(2)录用通知复印件(本人签名,导师签署意见和签名)、(3)文章样稿、(4)缴费凭证复印件。
三、材料整理提交要求
1.请班长收齐全班同学的纸质版材料后,于3月8日(周一)前交三院教学办邱老师。
2.研究生填写《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班长收齐全班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后于3月5日(周五)前发邱老师邮箱qiushuli88@gzucm.edu.cn。
四、材料审核与信息上报
1.院所对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中医研[2014]24号)给予审核意见:拟毕业并授予学位、拟仅毕业、拟仅授予学位、拟不予毕业。
2.院所对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在院所公示。
3.院所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广中医研[2014]58号,附件5)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以上大学相关文件请见《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手册》(《研究生手册》纸质版已由大学研究生院于研究生入学时发放)。
三院教学办联系人:邱老师
三院教学办联系电话:36585091
三院教学办联系地址:三元里校区办公楼215室
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办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