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评价和督促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和促进下一阶段培养进展和学位论文工作,确实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的要求,近期将进行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通工作。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已进行培养模块功能和中期考核功能的优化,2023年度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拟在2024年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
(一)我校2021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境内研究生、港澳台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外国留学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员(在有效学习年限内);
(三)2021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由于办理休学后复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等(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尚未参加中期考核者。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通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视为本次中期考核不合格;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未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视为本次中期考核不合格。
各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线上填报和审核培养材料
| 线上 |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1 | 研究生登陆系统完成培养计划、参加学术活动、开题、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培养环节的材料填报 | 6月11日前 |
2 | 研究生导师登陆系统对研究生提交的培养材料进行审核 | 6月14日前 |
3 | 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对研究生提交的培养环节材料进行审核 | 6月16日前 |
1. 研究生线上提交中期考核所需的培养材料(详见附件2)
研究生在6月11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中期考核所需要的培养材料,包括研究生培养计划、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开题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仅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及九年制博士研究生)。
系统已设置了各类型研究生课程成绩的中期考核审核要求(详见附件1),并根据研究生在系统中的课程成绩进行自动审核。研究生需登录系统核对课程成绩,并在中期考核申请界面查看课程成绩是否通过审核。
2. 导师、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线上审核培养材料
(1)导师审核:研究生在线提交培养材料后,需自行联系导师登陆系统完成各培养材料的审核,审核要求和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导师审核环节需在6月14日前完成。
(2)培养单位审核:导师审核环节完成后,培养单位统一对培养材料进行批量审核,审核要求和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审核时间为6月15-16日。
(3)研究生院复核:培养单位审核环节完成后,研究生院会对培养材料进行批量复核,审核时间为6月15-16日。
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上述的时间节点完成在线培养材料提交并联系导师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而影响培养单位审核和研究生院审核、导致不能参加本年度中期考核的后果自负。
(二)中期考核阶段
| 线上 | 线下 |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1 | 培养环节材料审核结束后,研究生可登陆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研究生导师登陆系统审核中期考核申请 | 6月21日前 | 研究生线下提交中期考核所需的纸质版培养材料 | 6月21日前 |
2 | 培养单位结合线下材料的审核,登陆系统完善中期考核结果的登记 | 7月2日前 |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可采取资料审核与答辩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导师及学院专家组评议等形式,完成线下审核并报送材料 | 7月2日前 |
3 | — — | — — | 研究生院组织中期检查校内复核工作 | 7月3日-9日 |
4 | — — | — — | 研究生院公布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 7月10日-14日 |
1. 研究生线上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系统已设置了各类型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所需的培养材料审核要求,研究生需要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应材料并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方可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研究生需登录系统查看培养材料审核进度,并在6月21日前在线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2. 线下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和相关附件材料
(1)研究生在系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表格交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
导师逐项审核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在纸质材料上亲笔签名(学生不得假冒签名,不得代签不得电子签名)
(3)考核小组审查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对所有材料审查,并作出评价,在纸质表格上亲笔签名(学生不得假冒签名,不得代签不得电子签名)。
研究生完成以上审核后,将将《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相关纸质版材料统一交各班班长,班长收齐后于在6月20日前交三院教学办(三元里校区办公楼215室)。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请见第五点。
3. 培养单位评审
(1)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可采取资料审核与答辩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导师及学院专家组评议等形式,做好本单位中期考核工作。
(2)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培养单位领导审核意见,在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生成本单位的中期考核汇总表。
(3)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名单应在单位内公示。
(4)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5)培养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在系统录入中期考核结果。
4. 培养单位报送材料
(1)各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汇总表》。
(2) 撰写培养单位中期考核总结报告
5.研究生院组织复核
学校组织复核,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6.公布考核结果
(1) 7月2日前,各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
(2)7月3日-9日,研究生院组织中期检查校内复核工作。
(3)7月10日-14日,公布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四、相关安排
(一) 纸质版材料报送
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大小,均一份(仅培养计划为二份),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请上交原件。
序号 | 纸质版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1 |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 1 | 系统填写后打印,本人、导师真实亲笔签名 | 原件 |
2 |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1 | 仅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其他研究生不需提交 | 复印件 |
3 | 学术活动登记表及学分条 | 1 | 用A4纸张贴好 | 原件 |
4 | 轮科表及成绩 | 1 | 在系统下载后用A4纸打印出来(专硕) | 原件 |
1.《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后打印此表,要求:本人、导师、真实亲笔签名。
2.培养计划、开题报告已提交,无需重复。
3.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上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 轮科表及成绩:在系统下载后用A4纸打印出来(专硕)
(二)报送要求
1.请各位同学务必按要求提交材料,审核以纸质版材料为基础,未提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不参加本次中期考核,仅线上提交无效。
2.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列,每位同学用长尾夹夹成一册上交。
3.全日制研究生的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班级于6月20日(周二)前统一提交。
4.在职同等学力和境外兼读制研究生可请其他全日制同学帮忙提交,不需要班级统一提交。在职同等学力的纸质材料原则上当场审核,当场取回,学生本人保存。
5.于6月20日(周二)前提交至三院教学办(三元里校区大学办公楼215室)。
说明:
1.中期考核合格后,后续如延期毕业,不需要再参加中期考核。
2.2022年或之前已参加中期考核合格者,不需要重复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3. 本次中期考核线上审核为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优化后的首次使用,且时间紧张,在操作上可能会遇到问题,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附件4,各位导师仔细阅读附件5,若遇到指南未提及的问题,或系统问题,请与班长联系,我院汇总后反馈校研究生院处理。
附件:
1. 各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内容和要求
2. 研究生系统提交培养材料和中期考核申请的操作指南
3. 研究生导师系统审核培养材料和中期考核申请操作指南
4. 院所系统审核培养材料和中期考核申请操作指南
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办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