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评价和督促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和促进下一阶段培养进展和学位论文工作,确实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研生〔2022〕47号),现就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拟在2023年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
(一)我校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员(在有效学习年限内);
(三)2020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由于办理休学后复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等(在有效学习年限内)。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思想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培养计划书。主要考核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否按期完成,是否按照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等。
(三)课程学习情况。对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考核研究生理论课程学习是否达标。
(四)实习与实践规培情况。对照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中对实践能力的要求,逐项检查其实践安排情况,实习及实践规培单位对其实践能力的的评价意见和综合评分,考核研究生实践能力是否达到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专业学位研究生都必须进行实践技能考核。
(五)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是否按期开题,开题报告评议等开题材料是否完整等;考核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文献阅读、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等。对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进行评价。
(六)参加学术活动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各类学术前沿系列讲座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对研究生学习和了解最新的前沿科技情况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情况进行评价。
(七)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原创性、代表性学术成果情况。对研究生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三、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按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与纸质版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我鉴定
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中期鉴定表》,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表格交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备查。
(二)导师审核
导师逐项审核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及附件材料,作出评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在纸质材料上签名。
(三)培养单位评审
1.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资料审核与答辩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导师及学院专家组评议等形式,做好本单位中期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作出评价,并签字。
3.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培养单位领导审核意见,在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生成本单位的中期考核汇总表。
4.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名单应在单位内公示。
5.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四)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审核,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凡培养单位考核合格人数占本院应参加考核人数比低于8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凡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2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50%的单位、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单位。
(五)公布考核结果
1.6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
2.6月20-30日,研究生院组织中期检查校内审核工作。
3.7月1日-6日,公布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四、考核结论与处理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1.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学术道德不端等行为产生不良影响者;
2.未按要求撰写和完成《培养计划书》;
3.课程学习未达规定门数,或成绩未达规定要求;
4.未按规定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论文开题材料不全等;
5.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不足6次者(以3年10次计算,截至中期检查之日。以登记卡盖章、学分条等为依据,培养单位审定);
6.未按培养单位安排和导师要求开展临床轮训或科研实践;
7.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通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
(二)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及其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具体情形以各类奖学金评比通知为准。
(三)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于公布中期考核结果3-6个月内,向培养单位提交补充材料,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列入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五、材料报送
(一) 报送时间:5月23日(周一)前
(二) 报送内容:所有材料均为A4纸大小,均一份(仅培养计划为三份),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请上交原件。另外已提交培养计划、开题报告者不需要再提交)
1、《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后打印此表,要求:本人、导师真实签名)
2、《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中期鉴定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后打印此表,要求:本人、导师真实签名)
3、培养计划(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贴照片,导师签名,已提交者不需要再交)
4、研究生成绩单(自行打印,不需要盖章)
5、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评议表(双面打印,分别用别针别好,不要装订。已提交者不需要再交)
6、《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附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境外生不需提交此项)
(1) 已发表的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
(2) 已录用的附录用通知、论文样稿、缴费凭证(如无缴费凭证可暂不提交)
(3) 如暂无发表/录用文章可不提交此项内容。
7、《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复印件,导师签名,附所有讲座学分条、登记卡复印件一份,境外生不需提交此项)
8、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提交,其他研究生不需提交)
9、临床轮训-览表(仅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提交)
(三)报送要求
请研究生将上述书面材料按顺序排列,交至班长,由班长收齐纸质版材料,将材料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好于5月23日(周一)前统一提交至三院办公室(三元里校区办公楼215室)
在职同等学力和境外兼读制研究生可请其他全日制同学帮忙分别提交至提交至三院办公室(三元里校区办公楼215室)。
温馨提示:
1、所有提交的材料均请同学们提前自行扫描、复印留底,已提交的材料不再接受研究生外借复印!
2、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上交材料前请再次检查是否已完成相关签名和填写完整所有表格内容!
3、因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管理系统”服务器维护,校外网络访问系统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其他时间校外网络无法访问服务器,如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请留意时间。谢谢!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地点:三元里校区办公楼215室
联系电话:36585091
附件:1. 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指南(学生)
2. 培养计划
3. 开题报告
4.开题评议表
5.开题文献综述
6. 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
7. 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