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各年级:
根据学生处〔2023〕54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认定结果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4月25日。如有疑议,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学院庄老师,电话:020-39358184。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医学部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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