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发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在校团委指导下,院团委开展2023-202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社团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评选工作,并于2024年“五四青年节”前后集中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 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志愿服务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组织按期换届,组织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有全面发展团员任务的团组织高标准完成社会领域发展团员工作。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完成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 ;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 (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5%。“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5.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完成率达100%。
6.能结合时事热点、专业特点,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学生,帮助青年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支部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7.支部成员凡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能评选。
(二) 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条件:
1.有信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争先锋。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带动身边的团员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步。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以智慧团建后台统计的学习情况为据)。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且当年无补考科目者优先考虑。
3.敢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重品行。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参评时团龄必须在1年以上(截止2024年4月1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23年度评议结果为优秀。组织纪律性强,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 以及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6.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村(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且表现突出。本学年度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
7.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同等条件下,校、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考虑。
(三) 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并有效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共同学习(以后台统计数据为据)。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同等条件下,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且2023—2024年度无补考科目者优先考虑。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本学年度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让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现职团干部,从事团组织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学期,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同等条件下,获得院级(含院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者和校、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考虑。
(四) 优秀学生骨干(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易班工作站负责人、班委等)
参评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高尚,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作风务实,善于团结周围同学共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岗位上成绩突出。
2.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综测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本年度无补考科目,积极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者优先考虑。
4.现任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时间超过半年。
5.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本年度的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且志愿服务时长在15小时以上。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和服务活动,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校、院各项活动者,曾获院级(含院级)及以上表彰或者奖励者和校、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考虑。
(五) 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参评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高尚,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作风务实,善于团结周围同学共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岗位上成绩突出。
2.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带动他人参与社团活动,主动高效完成所在社团工作。
3.目前参加学生社团工作,且超过半年以上,工作积极,组织或参加社团活动不少于两次以上,为社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4.对全院社团工作者能够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其所在社团在社团考核中获得合格以上。
(六) 优秀志愿者
参评条件:
1.对志愿者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奉献精神,牢记志愿服务理念,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2.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应低于60小时(有突出表现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可适当降低志愿服务时长要求)。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在社会上获得媒体报道者、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
二、工作要求
(一) 严肃认真,优中选优。各团支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分配的名额严肃认真开展推选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
(二) 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团支部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惩不正当干预。对拟推荐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党组织意见,坚持群众路线,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其中,未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2024团籍注册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三) 规范填写,按时报送。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的,请以团支部为单位,团支书于4月17日12:00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命名为“xxx支部2023-2024院级评优评先申报汇总材料”打包发至工作邮箱、纸质版交工作人员(见文件落款处)。
(四) 总结工作,录入系统。完成推报工作时,须依照《关于依托“智慧团建”常态化开展奖惩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表彰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
三、申报要求
(一)每人限申报一项,申报多项将被视为弃权。优秀志愿者不受此限制,可在申报优秀共青团员等的同时申报优秀志愿者。近三年内获得过院级评优相应奖项则本年度不得再次参评同一项。各班申报人数不做限制。
(二)获奖情况是指大学期间院级及院级以上获奖情况(限十项)。
(三)各团支书在4月17日12:00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申报表+汇总表)交于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人胡冰欣;三元里校区的申报同学可委托胡冰欣或其他大学城同学代为打印,统一交至胡冰欣处。附属医院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交至张乾坤处。
(四)各项申报均需附带相应的佐证材料,按照申报表奖项顺序将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另以Word文档形式整理)排好序并与申报表一起提交。
医院联系人:张乾坤,邮箱:854407306@qq.com
学院联系人:胡冰欣,邮箱:2698069551@qq.com
附件:1.共青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
年度评优申报名额分配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年度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
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年度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年度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年度
“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
6.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年度
“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7.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年度
“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8.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2024年度
“优秀志愿者”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