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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2023 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4-18 12: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在校团委指导下,院团委定于近期开展 2022-2023 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学生社团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评选工作,并于 2023 年“五四青年节”前后集中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 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 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 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志愿服务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 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组织按期换届,组织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有全面发展团员任务的团组织高标准完成社会领域发展团员工作。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完成率达 10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完成率达 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 ;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 10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2% (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5.积极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
6.支部成员凡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能评选。
(二) 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2.争先锋。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 己,团结带动身边的团员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步。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 (以智慧团建后台统计的学习情况为据) 。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且当年无补考科目。参评的团员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入党。
3.敢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重品行。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村 (社区) 报到等社会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i 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15 小时。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参评时团龄必须在 1 年以上 (截止2023 年 4 月 10 日) ,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23 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组织纪律性强,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 以及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6.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同等条件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和校、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考虑。
(三) 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并有效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共同学习 (以后台统计数据为据) 。
3.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同等条件下,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且当年无补考科目。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 “i 志愿”系统) 上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
6.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团中央 “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意志力、坚忍力、 自制力强;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让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现职团干部,从事团组织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学期,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 (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 并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团 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同等条件下,获得院级 (含院级) 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和校、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考虑。
(四) 优秀学生骨干 (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易班工作站负责人、班委等)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高尚,工作积极、认 真负责,作风务实,善于团结周围同学共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岗位上成绩突出。
2.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本年度无补考科目,积极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现任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时间超过半年。
5.在“i 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本年度的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6.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校、院各项活动者,曾获院级 (含院级) 及以上表彰或者奖励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和校、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考虑。
(五) 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1.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带动他人参与社团活动,主动高效完成所在社团工作。
2. 目前参加学生社团工作,且超过半年以上,工作积极,组织或参加社团活动不少于两次以上,为社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对全院社团工作者能够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其所在社团在社团考核中获得合格以上。
(六) 优秀志愿者
1.对志愿者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奉献精神,牢记志愿服务理念,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2.在“i 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60 小时。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在社会上获得媒体报道者、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
二、工作要求
(一) 严肃认真,优中选优。各团支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分配的名额 (见附件 1) 严肃认真开展推选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
(二) 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团支部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惩不正当干预。对拟推荐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党组织意见,坚持群众路线,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其中,未开展 2023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得推荐。
(三) 规范填写,按时报送。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的,请以团支部为单位,团支书于 4 月 21 日 12:00 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命名为“xxx 支部 2022-2023 院级评优评先申报汇总材料”打包发至工作邮箱、纸质版交工作人员 (见文件落款处) 。
(四) 总结工作,录入系统。完成推报工作时,须依照《关于依托“智慧团建”常态化开展奖惩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表彰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
医院联系人:杨细花,邮箱 308438799@qq.com
学院联系人:邹
恒,邮箱 gzysyx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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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2023 年度院级评优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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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2—2023 年度“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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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2—2023 年度“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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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2022—2023 年度”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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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2022—2023 年度“优秀志愿者”评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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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2022-2023年度院级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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