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遵照《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招生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院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我院同一阶段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所有招生复试录取的安排及通知均会公布于第三临床医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栏,网址是:https://dslc.gzucm.edu.cn/。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在国家确定的 A 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以及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学校线)基础上,结合我院各学科合格生源(初试成绩不低于报考学科的学校线)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计划总数 200%的比例拟定复试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 200%的学科,按实际合格数形成我院各学科复试名单。 已录取推免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名单请在第三临床医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栏查阅,网址是: https://dslc.gzucm.edu.cn/。
三、复试阶段安排
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我院 2026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学院安排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复试、院内统筹复试。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达到学校专业分数线的考生(详见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学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参加本阶段复试。
复试时间:3 月 25 日(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复试)
3 月 30 日(院内统筹复试)
复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 261 号)龙溪院区(各学科具体复试地点待进一步通知)
第二阶段:计划在 4 月 10 日—4 月 14 日进行,现场复试,我院招录不满的专业进行学校校内统筹复试。参加人员包括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我院一志愿达国家线考生、未进入我院第一阶段复试的合格生考生、及申请校内统筹调剂到我院未录满专业(详见后续学校、学院官网相关通知)的考生。
第三阶段:计划在 4 月 17 日—4 月下旬进行,4 月 28 日前完成,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参加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 以及申请调剂到我院未录满专业(详见后续学校、学院官网相关通知)的考生,参加本阶段统筹调剂复试。
以上工作进程,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学院整体工作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届时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报到及资料审核。
考生须于 3 月 24 日 14:00-17:00 携带材料到我院医学部办公室报到,报到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三元里校区办公楼 217 室,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12 号,并接受材料审查(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 现场查验(原件) |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
往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备注:材料1-6为必交,材料7根据实际提交 |
应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8.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 备注:材料1-6为必交,材料7根据实际提交,材料8定向生必交 |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复试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2.考生填报意向导师志愿。考生根据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情况下载填报《导师意愿表》《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请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主页的研究生工作栏查阅,网址是: https://dslc.gzucm.edu.cn/。
3.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加分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加分材料通过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提交,院所加强对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并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审核通过者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加 10 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 105700,研究方向代码 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 号 )的规定: “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 ”研究生招生院所招生时,加强诚信状况审查,严格录取标准;未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函的考生,视为违约,不得录取。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复试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作安排 |
3 月 24 日 |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
3 月 25 日 | 一志愿复试。 |
3 月 30 日前 | ①公布院内统筹信息和院内统筹复试具体安排,完成院内统筹复试。 ②公布第一阶段复试拟初录取名单,上报第二阶段调剂复试缺额申请 |
4 月 10 日 —4 月中下旬 | 根据大学安排做好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学校统筹调剂复试工作。 |
备注:
( 1 )第一阶段现场复试当天提前半小时集中考生交代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2)第一阶段现场复试集中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住院部三楼数字骨伤研究室,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 261 号
以上工作时间进程,受生源情况及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影响,如有适当调整,请以届时官网和院所通知为准。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为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外语能力水平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应进行分类选拔,各学科专业应针对各自特点合理设计复试内容。 同时,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 100 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 20 分)
复试专家小组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 20 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 中医药相关学科还应重点考查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满分 20 分)
考核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 临床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等),或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各复试专家小组应针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或科研能力考核。
(4)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考核(满分 20 分)
复试专家小组可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 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 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 20 分)
包括外语听力、 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八、录取原则及程序
(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 分,复试总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 50%,复试总成绩占 50%。 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 × 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 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
2.按实际下达的招生分专业计划(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二级学科)
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广州中医药大学研招办公布为准。
3.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一式三份),在 6 月 30 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6年 4 月 30 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 PDF 版至各招生院所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 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26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
被录取为 “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调剂复试与录取
有关调剂复试工作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生复试调剂工作安排》,相关调剂信息将在学院或学校官网公布,调剂复试均需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十、其他
我院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部门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20-36585091
邮箱:lcxy3@gzucm.edu.cn
学院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20-22292810
本工作实施细则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医学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