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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8-03-29 19:06  
发布时间:2018-01-26 16:50:11   点击数: 2223

中医研生〔2018〕9号

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按照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现需对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含港澳台兼读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进行培养情况审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一、课程学习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一)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其中政治、统计、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完成情况由培养单位审定。

注:政治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但按1门课程计。

(二)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其中政治、统计(学术型)、循证医学(专业型)、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三)其他

港澳台学生在上述课程的基础上,免修政治课。外国留学生免修政治课、外语课。

注:研究生的培养类型是学术还是专业型,从录取时就确定了,在读期间不能随意更改。学术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0开头,专业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5开头。个人专业信息可自行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专业课》由导师出题、批改评分,毕业学生必需要有《专业课》成绩,如仍没有《专业课》成绩的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栏目《关于进行2018届毕业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2017年10月31日)。

二、开题情况

已按时完成开题工作。按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上交所在院所存档。

三、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通过中医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

四、临床技能考核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14级(含)以前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境外研究生需进行临床轮训并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2.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境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结业考核合格。3月份毕业审核时,院所审核研究生第一、二年规培年度考核成绩,成绩不合格的列入培养审核不合格名单并备注原因。学位授予前,再次审核研究生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结业考核情况。

五、学术活动

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非医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非直属医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活动次数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审定。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此项不要求。

六、发表论文

(一)2013级(含)以前研究生

2013级(含)以前研究生延期至2018年毕业的,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8年上半年毕业发表文章要求如下:

1.科研型博士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须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根据论文发表时间的同时期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确定)、或国家核心期刊(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自然科学类))、或SCI(需SCI收录证明)。

2.临床型博士

至少在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科研型硕士、非医攻博研究生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临床型硕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此项不要求。

(二)2014级、2015级研究生

1.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的被SCI收录文章。

2.专业学位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被SCI收录文章。

3.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在学期间须提交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科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至少1篇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被SCI收录的文章;

(2)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1篇SCI或3篇中文核心期刊(医史文献专业中华医史杂志、中医文献杂志视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文章。

发表被SCI收录文章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若另一共同作者也为我校申请学位人员,影响因子不低于3.0。

4.专业学位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

5.学校设置的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发表论文标准以其培养方案及相关要求为准。

提前攻博(含卓越班)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硕士生(含卓越班)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广中医研〔2014〕47号),申请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在博士培养阶段,应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努力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在读期间,要求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论文1篇,并且,属于中医学学科专业的,文章影响因子需达到1.0及以上;属于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专业的,文章影响因子需达到2.0及以上。

根据《关于2015年申请提前攻博的补充通知》: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文章;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4.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2.0的文章。

六、材料提交

(一)研究生需要提交材料

研究生整理好以下材料交各二级院、所审核:

1.培养计划(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两份,原件,贴照片)

2.研究生成绩单(所有研究生需交,一式两份,原件,盖研究生院成绩单章)

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等(所有研究生需交,均为原件,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

4.《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所有研究生需交,原件)。

5.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所有研究生需交,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

6.临床专业学位的需要交:《临床轮训考核表》(全部需交)、《临床考核评分表》(规培专硕可不交该评分表)。

7.执业医师资格证(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印件)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印件,该项可于结业考核结果公布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补交)

(二)院所需提供的材料

1.院所填写《2018年上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和《2018年上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需补充材料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参加过以往培养审核但没有正常毕业的研究生,院所也需重新报送该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

2.填写要求:请按照范例严格填写,表格部分数据已设置了可填写的有效数据,请点击该填写框,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可填数据。

(三)材料整理提交要求

1.研究生将材料提交所学院、医院、研究所等进行审核,院所将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院。所有材料必需齐全方可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不完整的材料。

2.每位学生自备纸质档案袋(或大信封)装个人提交材料,档案袋封面粘贴《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见附件3),目录必须填写清晰、准确。

3.各院所于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2018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材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核,于3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拟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联系人:罗向晗,谢燕玲,39358484。

院所如需统一邮寄材料的(不接收学生个人寄送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大学城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613室,罗向晗老师收,请用EMS快递寄送,邮寄后请及时确认快递是否顺利到达并被收件。

七、审核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未达到培养审核规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广中医研[2014]58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为了不影响后期申请学位名单的公布,全部工作请务必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人:罗向晗,谢燕玲

联系电话:39358484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8年上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需补充材料名单汇总表

附件3: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26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月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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